RFID的基本概念
文章出處:http://www.nyfzw.net 作者:TXC 人氣: 發表時間:2005年08月10日
RFID技術實現的基礎是利用電磁能量實現AIDC,電磁能量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種能量形式。
(1) 人們對電磁能的認識
追溯歷史,公元前中國先民即發現并開始利用天然磁石,并用磁石制成指南車。到了近世,越來越多的人對電、磁、光進行深入的觀察及數學基礎研究,其中的佼佼者是美國人本杰明?富蘭克林。1846年英國科學家米歇爾·法拉弟發現了光波與電波均屬于電磁能量。1864年蘇格蘭科學家詹姆士·克拉克·麥克斯韋爾發表了他的電磁場理論。1887年,德國科學家亨瑞士·魯道夫·赫茲證實了麥克斯韋爾的電磁場理論并演示了電磁波以光速傳播并可以被反射,具有類似光的極化特性,赫茲的實驗不久也被俄國科學家亞力山大·波普重復。1896年馬克尼成功地實現了橫越大西洋的越洋電報,由此開創了利用電磁能量為人類服務的先河。更進一步,在1922年,誕生了雷達(Radar)。作為一種識別敵方空間飛行物(飛機)的有效兵器,雷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雷達技術也得了極大的發展。RFID直接繼承了雷達的概念,并由此發展出一種生機勃勃的AIDC新技術——RFID技術。1948年哈里·斯托克曼發表的“利用反射功率的通訊”奠定了射頻識別RFID的理論基礎。
簡單的講,RFID技術是一種無接觸自動識別技術,其基本原理是利用射頻信號及其空間耦合、傳輸特性,實現對靜止的或移動中的待識別物品的自動機器識別。
射頻識別系統一般由兩個部分組成,即電子標簽和閱讀器。應用中,電子標簽附著在待識別的物品上,閱讀器用于當附著電子標簽的待識別物品通過其讀出范圍時,自動以無接觸的方式將電子標簽中的約定識別信息取出,從而實現自動識別物品或自動收集物品標識信息的功能。